江苏涟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关联交易信息披露报告(2024年第三期)
来源:发布时间:2024年12月02日
江苏涟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关联交易信息披露报告(2024年第三期)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银保监会〔2022〕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行关于涟水县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集团授信的重大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涟水县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内新增涟水浦京空港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淮安(涟水)空港产业园发展建设有限公司2个授信主体。集团总授信额度29097.5万元,授信期限变更至2027年11月19日。
名称 | 授信金额(万元) | 授信期限 | 担保措施及变化 | 备注 |
涟水浦京空港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 | 1800 | 3 | 淮安新港建设有限公司 | 按照集团统一授信利率5.3%执行 |
淮安(涟水)空港产业园发展建设有限公司 | 1600 | 3 | 淮安新港建设有限公司 | 按照集团统一授信利率5.3%执行 |
二、交易对手情况
涟水县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目前注册资本111100万元,由涟水县人民政府100%出资,前身为涟水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性质为国有独资企业,属于县管一级企业,公司主业为:现代农业产业建设与运营、交通产业建设与运营、国有资产(资本)投资管理与运营。涟水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本行主要法人股股东,持有本行5.28%股份,且拥有1个董事席位,属于本行关联法人。
三、定价政策
该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其定价原则与独立第三方交易一致,即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涟水县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集团总授信额度29097.5万元,授信期限变更至2027年11月19日。该集团授信总额占本行2024年9月末资本净额的比例符合监管部门“对一个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所在集团客户的授信余额总数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15%(即对单一集团客户的授信)”的规定。
五、关联交易审批情况
2024年11月28日,该关联交易授信方案经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同意,并经本行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表决通过。
六、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本行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授信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认为该关联交易合法、合规,符合本行关联交易管理规定要求,办理条件没有优于其他客户,内部审查、审批及操作流程准确。
特此公告。
江苏涟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