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水农村商业银行关于函证业务公告
来源:发布时间:2022年11月03日
尊敬的客户:
根据《财政部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的通知》(财会[2020]12号)要求,现将我行函证业务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我行函证业务采取总行集中处理模式,其辖属营业网点的函证业务均由总行运营管理部账户管理中心集中处理,来函可采取邮寄或跟函方式直接送达至总行公示地址。
二、采取跟函方式询证的,应同时提交会计师事务所介绍信及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介绍信应包含被审计单位、函证经办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等信息并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
三、函证业务收费按照在我行官网公示的《涟水农商行收费标准》执行。
四、联系地址:江苏涟水农村商业银行账户管理中心(江苏省涟水县涟州路5号)
五、总行函证业务联系人:周维
联系电话:0517-82313486
监督电话:0517-82311402
特此公告
江苏涟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3日